国家并没有确切的法律规定农村房屋邻居之间的距离。

从安全、采光的角度来说,新建的房屋必须要与邻居的房屋距离至少有2米以上,这样才能保证邻居之间的房屋互不影响。如果紧挨着建的话,是很容易导致邻居房屋结构破坏的。

《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扩展资料:

农村的房屋是个人宅基地上的建筑,宅基地相互之间可以紧密相连,所以,房屋建设的规范在农村自建房方面没有规定。如果遇到的采光权的问题,可以用民法上的相邻关系来处理。

虽然在农村建房自由,但是也必须要尊重历史状况,给邻居留下足够或者至少是不增加对邻居采光权的侵害,用这个理由申请建设许可单位对邻居建设的计划予以干预,没有建设许可证开工建房是违法的。

农村房屋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具体的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到房屋檐口之间的高度,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如果是南北朝向的房子话老区不小于1:1,新区不小于1:1.1。

东西朝向时,东面建筑物高度与间距之比不小于1:0.8拆旧建新日照间距不足的要征求四邻意见。四邻同意的,可按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住宅建筑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住宅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3小时,旧区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1小时的标准。

也就是说在农村盖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掌握间距,虽然我们国家法律对农村的建筑高度和距离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如果盖房子的时候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从而也会造成邻里之间不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