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解释》第6条界定了这一情形的“罪与非罪”,而过去只是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2天起算。《解释》要求,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过去的规定是:“年龄没有查清……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这是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解释》作出的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72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一)初次犯罪;(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