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对法律的规定不是很熟悉,简单介绍一下相关的规定。
一、行政决定书下达以后,如果你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法院判决书,如果是一审的,宣判以后,如果你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如果是二审的判决,那就是终审判决,立即生效。
三、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你仍然可以申请再审。
1、《民事诉讼法》第205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
2、提出再审,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上一级法院是不会启动再审程序的。
《民事诉讼法》第200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