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直接在法庭上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贷款人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款关系清楚的,可以缺席判决,从其财产中追偿债务。对于已婚借款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贷款人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要求“夫(妻)向妻(夫)偿还债务”:1、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借款共同生活或履行赡养义务的;2、购房等财产已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购买房产而发生的借款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