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依法处罚。那在实际案件中,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

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对于抗税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刑法》第202条规定了两档处罚:

1、对情节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有下列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1)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

(2)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多次抗税的;

(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3、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抗税罪如何认定

1.划清抗税罪与非罪的界限。刑法典第202条对抗税罪的犯罪构成未设置定量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抗税行为,不论情节轻重,一律构成犯罪。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应缴的税款,并处以拒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表明,情节是否轻微是区分抗税罪与一般抗税行为的关键。情节是否轻微,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一般说来,行为人在抗税过程中,如果仅有轻微的对税务人员的推搡动作或者说了一些威胁性的言辞,没有进一步的暴力或威胁行为,对税务人员依法执行税务不足以构成妨碍的,则应当视为情节轻微,不以抗税罪论处。

2.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残废的处理。刑法典通过前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曾规定,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死亡的,按照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并依照抗税罪的规定处以罚金。刑法典取消了这一规定,但如果行为人在暴力抗税时造成税务人员重伤、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刑法学界不无争议。有的认为应当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有的认为应当区别情况,分别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过失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残废罪论处。有的认为如果暴力抗税故意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故意重伤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如果是暴力抗税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应当以抗税罪与过失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我们认为,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在多数情况下出于故意,但也不能排除失手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这种情况符合转化犯的原理,应当根据转化后的性质和后果更加严重的犯罪定罪量刑,即按所构成的(故意或过失)伤害罪或(故意或过失)杀人罪论处。

行为人构成抗税罪处罚的情况,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同时,还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抗税罪认定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