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离婚手续最短需要30天,最长需要60天。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会有一个30天的“冷静期”,在这个期间内婚姻登记机关暂时不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夫妻双方都可以认真考虑是否离婚,不想离婚的可以随时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在30天内,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资料并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