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许可证

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范围

一、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范围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三)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四)洗浴中心场所;

(五)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六)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审批范围及签发

(一)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

(二)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

申办材料:

(一)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二)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四)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五)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六)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

(七)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向场所所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九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自受理申请起十工作内进行检查自检查起三工作内作同意或者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决定并送达申请 所管少平要公共场所都要办理消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