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成立条件是:主体是满十六周岁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上表现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