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分扣掉以后,及时缴纳了罚款的到了清分日就会恢复;没有缴纳罚款的则不会清除,记分累积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清分日是从驾照的初次领证日期算起,每隔12个月的最后一天清分日。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