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情况下,应以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为标准,定期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且具体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一般是夫妻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