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赠予协议能撤销,只要是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就可以撤销赡养赠与协议。公民之间在自愿、协商、合法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赡养赠与协议可以作为赡养赠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