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是指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得任何夫妻共同财产退出婚姻。对于净身出户的一般理解是:违反约定的一方除了自己的身体,什么都不能带走。那就首先要对财产的性质或者归属进行正确理解。从婚姻法的规定看:夫妻财产分为个人所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所有财产属于个人,这无可非议,因此,净身出户应该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处理。净身出户的几种情况如下: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因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对重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实施家庭暴力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者一方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3、“忠诚协议”本身并不平等公正

若协议本身只是对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约束,另一人则不在此协议的约束范围内。比如,夫妻双方中其中一人不能晚归不能私自外出游玩不能私下和朋友约会,违反就要交“罚金”;而另一人则完全随心所欲。这样的协议内容太过于严苛,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财产分割方式已经严重导致受约束方生活困难。那么这样的协议执行无效,存在一种欺压的状态。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包括身体上的和精神上的,例如打骂、恐吓,甚至是不给吃饭等行为。

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

例如,夫妻间有扶养义务,但一方生病需要照顾护理时,另一方借故不照顾,甚至是要求离婚的,被遗弃一方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