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属于要式行为,理由如下:1.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实施的行为。一定的方式常见的有书面形式、履行登记手续等。而遗赠正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书面形式、履行登记手续等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 要式行为须有约定或法律规定。要式行为在于强调民事法律行为的郑重性,一方面为表彰和强化行为的效力,另一方面也是以利于滋生纠纷时便于对事实的证明。遗嘱是在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