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事诉讼法以及法院审理的一般观点,一般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般首次不会判决离婚。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以后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二次离婚诉讼,与一般的诉讼流程一致,在案件受理六个月内应当进行结案。所以二次离婚诉讼立案后,法官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排期开庭。只需要耐心等待,注意留意法院通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