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不一定会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情节来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寻衅滋事的名义被刑事拘留,不一定是判决寻衅滋事罪,如果受害人达到轻伤以上标准,也可能会判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