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无论结婚多久,彩礼都是不用退回的。因为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在双方结婚登记成功时,认定合同生效,彩礼就真正赠与给女方。但是,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赠与彩礼的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没有结婚的话,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缔结婚姻的条件无法达成,该赠与就应当撤回,赠与的财产应当恢复到初始状态,彩礼受益人应当返还赠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