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险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第一条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明确了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相比原来责任限额,除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不变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有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