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科技局专门建立了专利资助制度,该制度对专利申请和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启动都建立了科技资助资金。其中专利申请费资助资金对象为本市企业职工发明和企业内部非职务的个人发明的专利申请。按照《内江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费资助资金的标准为:申请国外发明专利20000元/件;申请国内发明专利3000元/件,授权后再给予2000元/件的补助资金;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件;申请国内外观设计专利500元/件。申请该项资助资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内江市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三是企业有职务人员的发明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企业非职务人员的发明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及个人是否为在职职工的企业书面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统一交市中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汇总后报市科技局。上年申请的专利,次年兑现补助。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启动资助资金对象为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要属于本市支柱产业或成长型产业,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同时须经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论证,列入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并在本市实施的专利项目。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启动资助资金20000元/项以上。2、市中区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2007年出台的《内江市市中区专利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中区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20~30%用于支持专利实施项目,对一些好的专利成果转化项目,经专家评审立项,给予1~2万元的经费支持。同时,2009年将计划建立市中区专利申请费资助资金制度,比照市科技局的经费对企业申请专利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