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周岁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各国根据本国公民的生理、智力发育、习惯和社会要求,对成年人的年龄规定各不相同。如加拿大23周岁、澳大利亚,美国为22周岁,埃及、新加坡等国为21周岁,泰国为20周岁,日本、法国、英国、意大利为18周岁。

成年人的权利:

1、 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 、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似的权利和自由。

4、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列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