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出现彩礼纠纷时,经证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付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当事人双方未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2、当事人双方虽然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未共同生活过的;3、给付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