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天内,也就是两个月,个别地区要90天。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通过以上法律可得,按照正常身份证补办程序的话,需要60天,个别偏远地区要90天。但是如果有紧急需要,可以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这个当天就可以办出来。

扩展资料:

补办身份证流程:

1、审核:由申领人本人持户口簿到身份证办理处审核窗口进行信息审核;

2、照相:领取照相号到照相室照相;

3、收费:凭照相号到办证窗口受理和缴费;

4、核对:申领人认真核对本人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