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债务,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必支付。

但是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为已婚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不得支持债权人对债务人配偶一方婚前个人债务的债权,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已婚家庭的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2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