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本人标准工资的70%。工伤医疗补贴:根据统计部门最近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的差额,当地五级职工的平均工资为每满一年1.4个月;六级职工的平均工资为每满一年1.4个月当地职工每年1.2个月;伤残就业补贴按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根据伤残程度和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发放上一年度职工35个月的平均月薪。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