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1、查名;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报;3、审核:材料审核和实地审核;4、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5、办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6、办理公司基本账户;7、核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