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权异议上诉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但需要缴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用(2)申请费用(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计算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过劳补助金。

相关法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