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伪造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为了防止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对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