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如果你父亲已经下落不明满4年,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你父亲死亡,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去办理房屋变更手续。
4、凭继承办理房屋变更的手续包括:
(1)先向法院申请宣告你父亲死亡:
在你父亲被宣告死亡之后,他名下的房产就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如果你父亲没有留有遗嘱等,遗产就发生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即由你母亲、你和你爷爷奶奶继承。
(2)之后凭法院判决文书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如果你想要将房产过户到你一人名下,还需要其他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继承声明,并办理公证手续。
(3)凭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4)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5、此处稍作提醒:如果你知道你父亲在何处生活,只是从来没有联系,则不属于上述的“下落不明”。上述的手续仅为你提供参考,由于各地的手续会有差异,具体的材料税费等问题建议你去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以房管部门的回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