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也是联合国中最具有权利的机构、负责维持国际间的和平与安全。由五大常任理事国组成。

联合国是二战以后形成的一个国际组织,是由主权国家参与并组建的世界上最具有权威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里面也设置了许多机构来形式不同的职责,但都在联合国的统一调度下。安理会就是联合国的一个只能机构。

安理会的五大常任理事国都是在世界上最具有影响力的国家,还有十五个理事国也都有一个投票权,这些组成安理会的国家也都是联合国的成员,所以可以说安理会和联合国就是一个上下级的结构关系。

安理会行使着联合国中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思想,也是联合国中唯一一个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所以说安理会是在联合国的统一指导下包括所有的理事国支持下采取包括打击恐怖分子在内的军事行动。

扩展资料

机构设置

大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1人,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是当然的副主席,其余副主席席位按地区分配原则选出,即非洲6席、亚洲5席、东欧1席、拉美3席、西欧及其他国家2席。大会主席所属地区的副主席名额减少1个。

大会主席由上述5个地区轮流推选本地区代表并经大会选举担任。大会主席虽有大会领袖之名,实际上其执掌仅以主持议事进行为主;秘书长才是实际上联合国组织的核心人物,透过协调各国意见、组织具体工作以落实大会决议等事务,可以在国际间发挥重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