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