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就是“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正确理解经济补偿,应当明确以下三点:1、经济补偿只发生在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2、经济补偿是一种劳务补偿,它的产生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中劳务付出的差异,与因一方有法定过错而发生的损害赔偿完全不同的性质。3、离婚时的经济补偿,既不同于财产法上的合同关系,也不是劳务付出,更不是感情付出的代价,而仅仅是一种弥补对方损失的辅助性财产手段。经济补偿的数额应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判决时,应考虑请求权人付出义务的大小、请求权人因此受到损失的情况、另一方从中受益的情况和经济能力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