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房买卖需要规避的风险有:家庭成员内部对回迁安置房分配有异议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无产权的回迁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一房多卖;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回迁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