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儿童监护权的必要性;收集双方基本情况的证据;父母双方基本情况的取证;儿童生活环境证据收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一方离学校比较近,或者生活区比较成熟,这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最有利,当然更容易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儿童的意见;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时,将听取10周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将其写入文件。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愿意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