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和复印件。仲裁立案应提交哪些资料:1、仲裁申请书(目标金额在50万以下提交3份,目标金额在50万以上提交5份)。个人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公司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项及事实与理由。申请书也可以用蓝色或黑色的笔或签名笔写,印刷,但不能用红色、黄色等其他颜色写,也不能用圆珠笔、铅笔、毛笔等写。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书末尾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是公司,申请书最后必须盖公司的印鉴,印鉴和签名必须是原件,不能复印。2、仲裁协议(提交一份)。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单独签订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签订的仲裁条款。3、当事人身份证(提交一份)。申请人为个人,应向本会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提交结婚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由本会工作人员核对。当事人中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除了向本会提交未成年人的身份证和户籍簿的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交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籍簿的复印件,出示原件由本会工作人员检查。申请人是公司,必须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由本会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应事先检查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工商登记资料(公司),向本会提交相关原件。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一份)。申请人可聘请律师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作为案件代理人,是否委托代理人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代理人参加仲裁,必须向本会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委托书中明确记载代理人的名字、代理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详细看授权委托书的模板,不仅要写全权代理),还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资料。授权委托书的最后必须由授权人本人签字,或者由授权人盖章。5、证据资料和证据清单(目标金额在50万以下3份,目标金额在50万以上5份)。提交的证据,应当附有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中应对提供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证明内容作简要说明,签章并标明提交日期。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