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起喝酒摔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起喝酒摔伤的赔偿标准要根据摔伤的轻重程度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哪些情形下共同饮酒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虽然大部分情况下劝酒的人自己可能也伴有醉意,在没有清醒的意识下做的劝酒行为,但这种实际上仍然有过错。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虽然按照仔细的分析看,不能喝酒的人最后被劝喝酒,也有自己不自知不克制的过错,但是,酒后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劝酒开始诱发的,所以,当然需要负过错责任。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邀请者对因喝酒导致死亡负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如果有劝说及尽其他先行行为义务,则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除了有期徒刑,还有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一般来说,饮酒者自身应当适当饮酒,对自己负责,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饮酒行为引发的人身危险承担主要责任,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共同饮酒人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同饮者应该互尽注意和照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