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元工资应缴纳个税为2840元,实际到手收入为1416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019年新 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月收入17000元;五险一金0元;确定的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税额=(17000-0-5000-0-0-0)×20%-1410=2840元。

扩展资料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并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税款、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

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按照规定妥善留存备查,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