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800元以内的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一、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1、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 扣除800后20%计算
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二、“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