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焊工证而作业的属于违法行为。

1.《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从事电焊工作,需要先有证书后上岗,无证上岗是违法的。

4.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5.没有取得焊工证而作业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此违法行为不属于派出所管理和处罚范围,如果是仅仅因为没有焊工证而被拘留,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属于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