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网上追逃就是公安机关追捕的对象,补办身份证要到公安户籍大厅办理,在网上都有追逃的信息,确认身份信息以后马上就会实施抓捕。基本简介网上追逃网上追逃是一种新的追逃形式。其实性质与发布通缉令是并差不多的,发布网上追逃同样要通过审批。现行刑事诉讼法律没有专门设置网上追逃程序,通过网上追逃的方式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后,异地羁押措施必须适用刑事诉讼法中强制措施一章的规定。由于网上追逃的特殊性,许多适用强制措施时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根本无法执行,造成法律与实践的脱节。主要形式通过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网上追逃有两种,一种是由公安部定期下发追逃光碟,光碟上有被追逃人员的相关资料,各地公安机关等根据光碟上的资料进行追逃;另一种是在公安内部的专网“公安网”上进行上网公布。因为现在有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等还没有加入“公安网”,所以,目前是两种网上追逃形式共存。由公安部定期下发追逃光碟的形式,有光碟的公安机关的警察均可查阅到,公安内部的专网的形式,只有有操作码的警察,才能进入追逃数据库。而在公安内部,每个警察都可以拥有操作码,所以,对于第二种形式的网上追逃,并不限于刑警才能查到有关追逃资料。主要方法公安机关在网上追逃中逐步形成的普遍做法是: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签发拘留证,将其基本情况和拘留证上网,这样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何处,只要当地公安机关发现踪迹,就能将其就地羁押。通常的程序是抓获地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地公安机关,犯罪地公安机关将签发的拘留证传真给抓获地的公安机关,抓获地公安机关将传真件报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直接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当地看守所。等犯罪地公安机关来人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关押后,再让犯罪嫌疑人在拘留证上签字,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本人诉讼权利、通知家属等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