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的构成:公司名称一般有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字号:以2个或以上的汉字组成。

3.行业特点:包括产品名称、行业名称或产业名称。

4.组织形式: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