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开庭时间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指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和负有赡养,扶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须上法庭的其他诉讼参加者,如不上法庭就无法调查事件,无法进行法庭的其他诉讼参加者,如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道事件重要情况的证人、开庭审理不可或缺的翻译人员等。(二)当事人暂时提出回避申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之前,必须暂停参加本案的工作,如果被申请回避的人不参加本案的工作,事件审理暂时无法进行的话,可以延期审理(三)当事人通知新证人来法庭,调查新证据,调查新证据,调查新证据,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法庭审理中,当事人找到新的重要证人,发现新的证据线索时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