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属性不同、效力不同、与国家权力的联系程度不同、与社会经济的联系的性质和程度不同。

1、法和法律的内在属性不同。法是一种权利要求,是反映一定社会经济生活要求的权利体系。而法律则是一种国家意志,是体现国家意志要求的实在法律规范和秩序体系。

2、法和法律与国家权力的联系程度不同。法与国家权力并无直接的必然联系,不能把权力看做是法的实在基础。而法律则是与国家权力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法律所具有的普遍性、规范性和国家强制性、国家意志性等特征,正是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

3、法和法律与社会经济的联系的性质和程度是不同的。法对一定社会经济条件的反映是直接的。而法律则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

4、法和法律的效力不同。法不具有国家意志性,所以它的效力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而法律却具有国家意志性,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5、广义的法是指所有与规制和约束有关的现象和规则,如党纪、行纪,厂规、帮规,甚至还有民间所称的“家法”等。狭义的法,是与法律相对照的,专指自然法,即社会中的价值观念,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

6、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即由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和。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