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先由单位或者工伤职工依法提出申请,提交有关的材料;然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依法予以受理;再请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最后依法作出鉴定结论。而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的身份证明、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以及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