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的条件在《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邀请招标程序如下:

1、落实招标条件。

2、编制招标文件。

3、发布投标邀请书。

4、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是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

5、资格审查。

6、开标。

7、评标。

8、中标。

9、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