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90天。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所以一般消费者可以申领3次临时牌照,其中在当地行驶的车主理论上可悬挂临时牌照的时间为45天,而有跨行政辖区需求的车主最长可悬挂临时牌照的时间为90天。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办理临时牌照有一个前提条件:新车只要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牌照,这是不争的事实,正常来说,新车新主在取得车辆发票、新车合格证及交强险保单后就应及时办理临时牌照。没有临时牌照是不允许车辆上路的。

常规情况分别是:购车者本人的身份证、购车发票、交强险保单(副本)、及车辆出厂合格证,以上四样内容需要同时携带复印件,带着这些内容就可以办理临时牌照了。如果购买的车辆是进口车,那么还需要额外携带进口车凭证文件及复印件,如果非本人办理的话,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也需要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