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装修首先要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结婚证(没有可不带)、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凭证(公积金存折)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可能需要办理公证或者抵押等手续,银行会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进行放贷,申请者记得每个月按时还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