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一般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在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