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月工资85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大约250元。

按《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应有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减除费用3500元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8500—8500×17%[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医疗保险2%,公积金6%,因为地区差异可能略有差异]—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555×10%——105=250元。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