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驾照恢复新政策的内容有:吸毒者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计算时间在三年以上,才可以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取消动态管控之后,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身份证报警也不会被检查了,驾照也可以申请考试或者恢复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会小很多。

根据公安局123号令规定,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都不能重新申请驾驶证。

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

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三年内没有再吸毒,可以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只要有了证明就可以重新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