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工资、补贴、奖金、福利,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一方或者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