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奸罪受害人撤诉还要判刑,强奸罪,公安一旦立案,并且有证据证明构成强奸罪,公安是不可能撤诉的,这属于公诉案件,不受受害人的意志左右,受害人顶多可以出具谅解书。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则检察院依法不追诉。

二、《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